灵峰镇坚持河长管河、源头护河,对辖区河道实施“河长制”全覆盖,镇域的河道环境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一是高度重视。该镇镇级河长由镇主要领导担任,方便在河道巡查、整治过程中各方面的调动;此外,还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在各村配备村河长,方便发动群众自发清理生活垃圾,让群众亲身参与“河长制”工作,使群众明白“河长制”不单是政府的事,更是大家的事。
二是宣传发动。该镇“河长制”领导小组组织镇水利站深入各村,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在各村主要干道悬挂横幅,在村民集中居住点的河段树立公示牌,入户分发放宣传单,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保证“河长制”工作家喻户晓。
三是落实责任。该镇多次开展河道清洁行动,对镇域中小河流、河道重要节点部位,包括主要河流以及沿乡道、村道等各村屯河流和沟渠进行清理。还建立河道巡查巡护机制,成立镇、村河道巡查队,对镇域内河道进行巡护,及时掌握河道情况。
四是加强督查。由镇纪委牵头组织成立督查小组,对镇域“河长制”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定期通报,确保“河长制”工作形成常态化,打造出风景秀美、山清水秀的宜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