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公布建设全球科创中心22条意见后,日前,上海又出台了关于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改革的20条实施意见。绿卡、户籍、股权激励……不搞零敲碎打的政策“补丁”,而是从人才体制机制上进行系统设计,上海“拼”劲满满。
创新驱动发展,人才决定未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对实施创新驱动发展进行了一系列战略布局。通过全面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破除一切束缚创新的桎梏,让各类人才创新智慧竞相迸发,使创新成为经济新常态下驱动转型发展的新引擎,成为时不我待的重要任务。
对标未来、放眼全球、把握方位,去年以来,各地聚焦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分配激励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大力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北京出台了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京校十条”和“京科九条”;黑龙江出台了20条人才新政;宁夏确定了创新人才体制机制22项重点内容……人才“松绑”,正释放出蓬勃的创新活力。
放权,让用人单位放开手脚迸发活力
国内某985高校曾有一项“植物反应器生产胸腺素技术”的成果,按照规定,经第三方评估为1000万元,但拟合作企业只愿意接受600万元。因学校没有处理权,若降价成交,报批通常至少需要2-3年。最终,该项成果被束之高阁,科研人员的积极性遭到打击。
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由于政府干预较具体,用人单位缺少充分的自主权,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用人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一定程度上抑制了用人单位和人才的创造活力。
治事与用人相统一才能提高用人效能、开发好人才资源。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也是如此,新形势下,必须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将引才、用才、激才等行为还给用人主体,真正调动其积极性。
去年以来,各地向改革要动力、向市场要活力,大刀阔斧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把权和利放到人才和用人单位手上,成为各地共同的着力点之一:
——在成果处置方面,上海、北京、湖北等地规定,将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的,不涉及国防、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科技成果的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下放给高校、科研院所。高校、科研院所可以采取签订协议的方式,进一步将其授予研发团队。
——在集聚、培养人才方面,宁夏提出,充分发挥企业在人才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允许企业以智力支出作为技术开发费投入,对引进创新型人才的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可列入生产成本核算。
——在职称评定方面,黑龙江规定,赋予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高级职称评审权,按照事业发展需要和规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实行职称直聘制度。浙江省则从去年开始,广泛开展企业、行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
……
积极下放权力、放宽条件、放开空间,同时,积极加强监管,放活不放任,各地政府的自我革命,尽显求才若渴、聚才用才的决心和诚意。这些改革举措,赢得了用人主体和人才的好评。
“通过改革,让勤奋工作、业绩优秀的教师得到切切实实的肯定,也使那些原以为有个职称就可以安度时光的教师觉醒过来——日子再也不好混了。”浙江师范大学有关负责人说。去年开始,浙江省把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给高校。浙江师范大学举行了竞聘上岗:6名教授降为副教授,28位副教授降为讲师,12人因业绩突出而越级竞聘成功,人才一池春水被有效激活。
破障,使激励评价流动机制具有国际竞争力
让创新血液在全社会自由流动,用创新创造成果引领新一轮生产力解放,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题中之意。但长期以来,人才激励、评价、流动等方面存在着障碍和瓶颈,制约了人才活力的释放。
为破解这些问题,各地在改革中,牢牢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进行机制创新,铿锵有力的改革,让人才唱响了创新“好声音”——
人才缺少物质、精神上的“获得感”,无形中就会压抑创新创造的热情和活力。用财富效应激发聪明才智,既是市场规则,也体现公平原则。各地努力改革激励机制,让人才“名利双收”——
上海规定,引入科技成果市场化定价机制,科技成果转化所得收益,研发团队所得不低于70%;
北京“京校十条”规定,允许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中用于人员激励支出的部分一次性计入当年高校工资总额;
黑龙江、安徽等地规定,推行股权期权激励,让人才在创新成果运用中有份额、有股权。
“实施股权激励后,我们引项目、引人才就有了撒手锏。”合肥久易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是一家生产农药原药及制剂的高新技术企业。作为一家中部地区的民营企业,它一度承受着高端人才流失的切肤之痛。
近两年,久易公司对科研人员实行股权激励,科研人员以智力入股。骤然间,科研人员华丽转身,从“打工仔”变成“主人翁”,创新活力大大增强,核心技术人员再无一人跳槽,2013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4 亿元,同比增长达50%。
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唯改革者进,唯创新者强,唯改革创新者胜”。发达国家的国际经验表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促进人才有序流动,既是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前提,也是实现人才资源高效配置,建立人才竞争比较优势的基础。
剑指阻碍人才流通的身份、学历、户籍等政策壁垒,各地纷纷发力——
北京、上海、黑龙江等地的新政规定,允许科研人员在职或离岗创业;上海市规定,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保留基本待遇离岗创业的,创业孵化期内(如3-5年)返回原单位的,工龄连续计算,聘任岗位等级不降低;安徽明确,从优秀村(社区)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松绑,让人才实现了“高颜值”。北京农学院教授刘慧和同事花费了10年时间研制了一种益生乳酸菌。之前,离岗创业后还能否回到体制内工作的疑虑,一度阻碍了她的创业脚步。2014年,“京校十条”的出台,刘慧心里踏实了。她一边当教授,一边创办一家生物科技公司,不仅个人提升了“获得感”,还促进了行业的发展。
人才评价是另一个备受各界关注的问题。各地在改革中积极推进人才评价多元化,强化分类评价体系,职称评审以业绩、贡献为导向,探索建立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和用人单位等市场主体评价人才机制,让“优者有其荣,能者得其用”。
落实市场对创新人才的最终评价权,中国正在国际上奏响聚才的“好声音”——
“新政为定居以及永久居留提供了很多方便,非常棒,我很喜欢上海,我想我会在这里一直生活下去。”法国籍人士、耐克森(中国)线缆有限公司法人张文好,在上海工作了快六年了,持有工作类居留许可。按照以前的规定,张文好是无法申请办理永久居留权的。
在上海新的出入境政策下,他可以按规定中的第一条“以市场化方式认定的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即只要工资性年收入和年缴纳个人所得税达到规定标准,满足相应的工作、居住时间要求,经所在单位推荐,就可以申请永久居留。
优化,打造人才创新创业的生态系统
2014年5月的一天,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给中关村管委会发了一条短信:“刚刚路过中关村一家咖啡馆,很想进去喝杯咖啡。五年前,就是在这个咖啡馆,我们谈起要创办一家公司,成就了今天的小米。感慨这个伟大的时代,感叹中关村这片神奇的土壤。”
“时代+土壤”,这不仅是雷军的创业告白,更揭示了人才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人才的成长发展,离不开一城一域良好的生态环境。
“鱼无定止,渊深则归;鸟无定栖,林茂则赴。”如何营造良好的生态系统,护佑人才创新创业?
翻开各地的改革单,可以发现,各地普遍在系统、协调地推进环境建设——
中关村提出,支持企业开发国际人才、打造跨境协同创新平台、完善跨境科技金融服务、营造国际人才发展“软环境”等,着力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发展生态环境。
上海则明确,在发展众创空间,拓宽人才创新创业投融资渠道、加强创业服务,优化人才生活、法治保障等方面进行布局。比如,为了破解人才阶段性住房难题,上海明确提出,鼓励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业事业单位和产业园区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设公共租赁房,采用划拨方式供地。
黑龙江等地则规定,加大人才发展资金投入,畅通引才“绿色通道”,坚持为人才提供“一站式”方便快捷服务。对不重视人才工作,破坏人才发展环境,造成人才严重流失的地区和单位,追究负责人相应责任,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人才事业站在新起点。
各地大力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各类人才创新活力竞相迸发,跨越发展的正能量不断释放,这必将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加速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