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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步区分类设岗让“非领导”干部有所作为

发布时间:2016-01-23   来源:贺州党建网-贺州组工通讯   作者:   浏览次数:
  为激发非领导职务干部干事创业激情,八步区制定出台非领导职务干部分类设岗管理办法,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搭建平台。

  分类设岗,按需选派,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位”干事。根据任职经历和专业特长,将该区162名非领导职务干部划分为综合管理、专业技术和行政执法三类,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分别设置了信访维稳、征地拆迁、项目推进、园区建设等6类岗位,通过选派方式安排相应的工作岗位。

  发挥优势,用其所长,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效”干事。坚持人岗相宜的原则,对经过多岗锻炼、经验丰富、年纪较大的非领导干部,选派他们担任各项重点工作或中心工作的督察专员;对相对年轻、精力充沛、熟悉相关法规政策的非领导干部,选派到征地拆迁指挥部任咨询员;对熟悉群众工作、善和群众沟通交流的非领导干部,选派到信访维稳部门任协调员;对熟悉农村工作、群众基础好、组织协调能力较强的非领导干部,选派为“第一书记”或新农村指导员;对熟悉党务工作、了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运转的非领导干部,选派为党建指导员;对在急难险重岗位上担任过领导或有急难险重工作经历的非领导干部,安排到工作任务重的部门任顾问。

  强化管理,明确权责,让非领导职务干部“有责”干事。成立八步区非领导职务干部分类管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具体负责指导、统筹、协调全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考核评价等工作。每季度对全区非领导职务干部的选岗意愿、履职情况等进行一次摸底,并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培训、考核、奖惩、健康状况等信息进行采集,建立非领导职务干部信息化管理平台,及时更新维护,实行动态管理。坚持适当放权,保持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实际工作中的相对独立性,与相同职级领导干部同等安排、同等对待。

责任编辑:张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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