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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从严治党,铁律锤炼铁人

发布时间:2017-03-14   来源:   作者:莫晓晓   浏览次数: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伟大实践中,各级纪检干部敢于担当、勇于作为,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巨大成就。然而,在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少数干部没能经受住考验,由监督执纪者蜕变为腐败分子,由曾经的“打虎功臣”沦为“阶下囚”。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监督执纪问责是纪委最重要的权力,也是最容易出问题的环节。为防止“灯下黑”,在坚决清理门户的同时,更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严格审查时限,全程录音录像,执行回避制度,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规则》吸取落马纪检干部的惨痛教训,瞄准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体现了鲜明的问题导向。
用明文约束执纪者,以铁律锤炼打铁人。《规则》晒出纪委的权力清单和运行规范,防止自由裁量和个人意志;一系列“禁止”“不能”“不得”,以毫不含糊的态度、严格明确的标准,划出了权力的红线,充分体现了权力制衡和法治精神,确保监督执纪工作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这部《规则》对广大纪检干部而言,不仅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护。
反腐败不是争权夺利的“纸牌屋”,没有什么“暗箱操作”。公开是对质疑最好的回应。《规则》全文公布,就是向全社会宣告,对执纪者有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监督者时时受到监督。这有利于把纪委的自我监督同接受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的有效机制。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回答好“谁来监督纪委”之问,必须把制度蕴含的力量充分释放出来。不因人而异,不因事而变,按照统一的规则,迈着坚定的步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
责任编辑:张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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