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八步区林业局召开《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宣讲报告会。
根据全局党员干部职工的实际情况,此次宣讲活动分设两个会场,第一会场设在八步区黄洞林场会议室,参会人员为黄洞林场党支部、林业科学研究所党支部、滑水冲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支部在职党员;第二会场设在八步区林业局大会议室,参会人员为局属各部门正职领导(负责人),林业局党支部、林政办党支部、执法大队党支部、森林公安党支部、开发公司党支部、离退休党支部在职党员。
局宣讲团成员就“两部党内法规”中问责的情形、主体、对象、方式以及问责决定的执行等情况问题进行了解读。明确了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的责任人必须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等。
会议要求,要提高认识,认真组织和落实宣讲活动;要机关宣讲和基层宣讲相结合,确保宣讲对象全覆盖;要明确工作要求,确保党员干部准确把握“两部党内法规”的精神实质。
通过此次宣讲活动,全局党员干部职工,一致认为要统一思想认识,将学习2个《条例》与当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在工作、纪律中,坚决杜绝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现象,全力推进林业事业健康有序地发展。